面对充电桩进小区众多胜诉判决,物业与其当拦路虎,还不如拥抱合作实现共赢!

2023-05-18 935


近年,新能源汽车规模增长明显
充电需求也随之上升
但车主安装充电桩经常受到物业多方刁难
不少人无法安装充电桩
那么,对于这样的问题
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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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需要物业与时俱进,认真解读和学习国家政策,配合国家对新能源绿色出行的倡导,积极拥抱绿色行业发展,合作共赢方式解决业主、车主等多方面的需求:否则不仅仅败诉还引发业主不满!以下四个典型案例会告诉我们,安装充电桩法律上全部支持,物业都败诉:

一、物业不能再以电力容量不足为理由阻扰车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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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表示,虽然当前的大多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充电设施安装的相关权利义务,但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符合我国倡导的“绿色、环保、节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也符合《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之规定。该法官表示,积极配合业主按照规定安装充电桩,既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物业服务行业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具体表现。
二、物业不能以充电与换电设施改造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为理由阻扰车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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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民事法律主体对合同中未尽事宜的确定,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部委、成都市政府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发挥在贯彻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战略实施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业主对于购买的车位具有专有使用的权利,业主基于其专有部分即车位享有的权利,为其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是为了更好地利用其专有部分的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或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其有权合理利用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三、物业不能以安全隐患为理由阻扰车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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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不能以业主需向其交纳额外服务费作为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的前提条件

先交5000元服务费?成都一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遭物业阻拦 法院判决支持业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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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读:业主对其自有车位具有专有使用权利

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通常无需经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对其自有车位具有专有使用的权利。业主为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是出于更好地利用其专有部分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或影响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有权合理利用小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公共配电容量、公共管道井、公共桥架等。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中需“经业主共同决定”才可“逐步改造建设停车充电与换电设施”,应是指对业主共有部分进行改造建设,并不包含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自用充电桩的情形。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具有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的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也将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安装的证明作为申请该业务必须提供的材料之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申请人予以积极配合。未经专业机构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主观地以电容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

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安全保障义务原本就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尽的法定或约定义务。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安全巡查,依法、依规、依约积极作为,在发现充电桩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行使物业管理职责予以制止、报告,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在双方当事人未自愿达成增值服务协议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将业主需向其交纳额外服务费作为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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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方面,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车主面临充电难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更新观念、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努力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节能减排战略的“助推器”,而非“拦路虎”。与充电桩运营商合作,通过专业公司系统规划充电桩安装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提高充电桩的使用率,最大程度的满足新能源车主的出行。

比如,家桩新能源(成都)有限公司,就是成都本地一家充电桩运营商,针对已建小区的充电桩日益增加的需求,提出更加灵活更加方便的建设方案:

小区共享充电模式:

当小区电容的确不足以满足每一个车位安装一台充电桩时、当没有产权车位或租赁用户想充电时,让小区物业也有心无力,只能和业主一起,“望桩兴叹”。

面对上面的困难,扩电容、做到“一车一桩”肯定不现实,如何在现有的情况下,优化资源、合理分配、智能运维,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么,谁才能堪当重任呢?

区别于一般的集中式建站,邻车共享充电计划采用分布式邻车建桩的方式,从场地租赁变为与社区物业合作,由家桩新能源充电提供硬件设备、运营平台,与线上运维等,物业提供车位与现场维护等,最终按提成比例分享收益,解决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中的痛点、难点,实现电网、物业、车主等多方共赢的局面,提高充电桩的覆盖面积,大大提升车主的充电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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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可行,实际上,也行!

假设,一根充电桩的硬件成本与安装成本总计4000元,投建加入家桩充电社区充电计划后,每天补电25度,服务费设为0.5元每度,则一根充电桩每天的收益为12.5元(25 * 0.5),一年按照365天算,则年收益为4562.5元(25 * 0.5)。以6年为一合作周期,物业分成比例35%,那么,每根桩最终可以为物业带来约9581元的利润。

那么,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举个例子。位于四川成都的文儒德社区建于2018年,一共800户,拥有1800多个车位,合作共建充电模式后,于2021年投入安装了50台交流充电桩,建设成本5万元,2021年12月,平均单桩每天充电量10度。到2022年7月底,平均单桩每天充电量提升至22度,直接翻了一番,个别充电站单桩日充电量甚至达到了36度,收益十分可观。

物业不投入一分钱,用户不出一分钱安装,就满足了充电出行需求,物业也增加了收益,既提升了管理水平,又提高了业主满意度,一举三得!

看到这里,还不转发到你家小区的业主群,艾特你们的物业管家图片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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